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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的事

作者:放飞梦想 阅读数:2481 发布日期:2011-08-05

摘 要:
 
    好不容易才找到几个同学的QQ,闲谈间已是几年未见。各自东西南北奔波着,境遇,近况也各不相同。唯一的相同就是年龄和沾染的社会沧桑,都学会了自立,适应,习惯!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儿时的情景像是昨天刚过一般。

     因是家里的最小,哥哥,姐姐大我太多,也就不会欺负我,爸爸更是把俺往手心里捧的疼着。于是,“赖皮““跟屁虫“的名号也响亮起来!

    上学后,乖了段时间就坏起来!最有成就感的事,就是在老师眼皮底下跟同桌为一条“三八线”,在桌底你踢我、我踹你,打的课桌乱晃。结果他把我口袋割破,我把他手指划流血。

    记得那天上《红高粱》他用流血的手指把那红高粱的图片染的更红了,还小声的抽泣着,泪流了一大把!俺虽然心里十分愧疚,依然面无怯意的跟着朗诵红高粱。自此以后,我的胳膊无论超过三八线多少,他也当没看见,实在不行就缩小自个儿的领地!

    其实我那同桌算得上是个老好人了,除了成绩弱弱,其它还没怎么嚣张、高调过。都不知他会不会记得有人这样欺负过他^_^

    打架,对那时的俺来说,是很平常的事。虽然我打不过,但我会赖,有耐心耗到别人没了底气再出手,赢者自然是我!

    某天放学的路上,一细高个同学随手扔的稻草没偏没差的落到我身上。姐姐送的新衣服自然给弄脏了,那个火啊,大的追着高个田里田外,直到他家。打不到他,索性抱把铁揪坐在门前,耗到太阳没了,月亮升起,他爸妈回来后又是安慰我,又是训高个,还答应帮我洗衣服,给我煮好吃的,俺才擦干眼泪,煞有其事的说:好吃的就不用了,衣服也不洗龙,但要高个再不许欺负我!谈妥后,还了他家铁揪。在妈妈又哄又劝的招术下大在咧咧地走出他家大门。主要是俺太饿了才放过高个,否则不让他满身是泥会罢休?

     那时间的孩子不会分男或女,打架也一样,所以总会遭人暗算。不是从后面跟上来掀了你帽子,就是用水枪、泥巴偷袭,每每此时,俺都誓死要把偷袭者揪出来。打不过他,一个告状,一个哭诉,俺老哥就会站出来,直到那人再不敢欺负我才算完!

    当班长那会儿更狂妄,哪个不听话、满课堂嚷嚷的小子一旦被我逮到,二话不说,带着课本,过去照他脑袋就是一闷。引的满堂大笑,他不但不恼,还傻傻的笑着,惊的我差点怀疑此人脑袋是不是有问题?

    班里有几个成绩特差又不好好学习,只是疯长个头的坏小子。课堂捣乱,课后结帮,没一点正经,于他们,我虽满腔正意,除了一凶再凶,也不敢太过份,对来路不明者俺是不会轻易惹上滴,保护自己是首条,说白了,俺就是欺小怕强,嘿嘿~~

    有一点好就是,俺不欺负女孩子,扔沙包,跳皮筋,编三叶草,是我的强项,都争着跟俺一组,谁叫俺贼会玩!

    记得作文课是写给自己某某的一封信,那时同学间还很男女有别,讲话什么都比较保守,而俺当着全校师生朗诵写给哥哥的一封信,开头就是:亲爱的哥哥,好久不见,在远方的你………会场马上叽喳声一片,胆大的都笑出声来,我知道他们在笑那句“亲爱的“其实这样的信我写给爸妈,哥姐已不止一封了,觉得没啥啊,再说了,那些个作文指导本上不也这样起头的吗?不管了,谁爱笑就笑,俺是用尽嗓门,连着生动的感情色彩尾尾诵出…也就因为这种旁若无人的镇定,作为此校代表被选去参加镇上举办的作文比赛,荣获第三名,第一个自豪冠在了身上,小小的高兴了把,也为此乖了好久。

    在学校不乖,在家也是闲不住。堰塘里掏莲藕,树上摘柳尖;满山满坡找毛根,水库里捉虾;拔人家地里的甘蔗;捏泥巴、摔窝窝、打弹珠、这些事没少干过。

    成天玩的满身是泥回到家,爸爸却乐得我这样,笑着说“多健康、活泼的娃儿,比人家那些闺女少生多少病!

    家里的电视向来主控权在我,谁来抢,我一哭,老爸赶紧就轰他们,抱着我一起看动画片!

    爸爸赶集一般都会带上我,哪天办事没带着我。我又不明白他去街上是办正事还是买东西,反正横着一条心要跟去。前一晚知道消息后,次日吃过早点,跑到爸爸去集市的必经之地藏起来,等他骑车过来,一个半路杀出程咬金似的叉腰在他面前。这时,要么就是挨老爸一顿揍,要么就是阴谋得逞地跟着去逛街。

   “跟屁虫”这一绰号也由此打响。

     其实闹归闹,我自认为还是很乖的,学习成绩保持着、看见欺负弱小者也挺身而出、对老师更是极其尊重、对优秀的同学也抱以佩服。可学校组织跳舞,就是不会抽到俺,在他们看来,我肯定没有柔软的身姿,妩媚的笑容吧。一个调皮捣蛋,敢在老师眼皮底下打架的同学,能跳舞?岂不是怪事来着?

     以至于实习时的编舞,老师夸俺腰身扭的蛮好,狠狠地窃喜了把。哼哼,要知道N年以前,跳舞是绝对没俺的份儿哈。

    这会念叨到小时的调皮,脑子里就一幅:有理走遍天下,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江湖妹模样。从未想过,这番桀傲不训在别人看来会不会讨厌之极?好像大家都比较喜欢乖乖的小女孩,娇滴滴的惹人怜爱。

    也许就这性格,很少得到男生的青睐,而我也对此不屑一顾,独来独往的自傲着。在满学校传递笔记本时,俺装聋作哑不晓得人家在玩什么。某天,也被半路冒出来塞个笔记本在我怀里就跑的男生吓一跳。还记得那本子封皮是淡绿色的竹子,成片的青绿,很是喜欢,左抖右抖,里面没塞半个字,弄的我这个侦探奇了怪,这是啥意思?有人喜欢我?怎么可能?

    或许是这笔记本的魅力,俺居然从此变乖起来,不大嗓门的嚷着,不对男同学一副厌恶的表情,试着低调低调再低调。尽管这笔记本是谁送的,送来是啥含义的到分班也没能查出个所以然。。

    说真的,倒挺怀念那时的胆大妄为,纯真的性格,简单的想法。不似今天,一切的一切都已变了味,不是成为“劣质”就是“改进”新品。

     其实管它江河日月,只要行得正,站的稳,任性妄为一番也不为过嘛。

      这种纯真,谁能有得几何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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